关于2023年度茂名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初中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职称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171
发表时间:2024-06-26 09: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职技研〔2023〕1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初中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
请有关技工院校自行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公示公告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及时张贴于单位公告栏或单位工作人员能看到的显著位置,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4日。 在公示过程中,若对该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或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学校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要如实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7月6日前报送我院。 联系电话:0668-2229683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地址:茂名市环市北路26号(邮编:525011) 查看附件∨∨∨ 茂名技师学院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