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技师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255
发表时间:2023-03-10 08:37 根据《关于同意茂名技师院开展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1〕76号)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6号),2021年我院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广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目前可面向社会开展8个工种认定。为落实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部署,发挥社会评价组织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评价引领作用,为我市发展提供更多的技能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院决定2023年继续面向社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欢迎企业、职业院校、培训学校等机构组织人员报考。现将2023年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 备注:(1)5级为初级工,4级为中级工,3级为高级工,2级为技师,1级为高级技师。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可查,网址:http://jndj.osta.org.cn/,或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osta/,考取证书的人员,纳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 二、申报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严格按照所报考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认定收费标准 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五级收费为200元、四级收费为250元、三级收费为360元,二级收费为680 元,(以上不包括考试平台费及考试材料),机构报考的费用由报考机构集中收取,统一上交。 四、报名资料 (一)广东省茂名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个人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丢失的可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 (四)工作年限证明 (五)上一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报考高级以上技能等级需要) (六)茂名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日常报名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签名)) (七)电子照片一张:照片命名: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如:“220102199003079616”。照片像素:近半年内一寸彩色白底照片,尺寸为2.5cmX3.5cm,295*413(像素),宽度295,高度413。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大小控制在2M以内。 上述资料均由报考机构统一收集(具体模板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地址:茂名技师学院实训楼5楼528室 电话:0668-2873580(办公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何老师、张老师、黎老师 欢迎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机构来电咨询洽谈。 附件: |